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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案释法|与未满十四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,你情我愿构成犯罪吗?

十大品牌 2024年12月04日 18:40 8 cc

与未满十四周岁幼女

在你情我愿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,

是否触犯法律,构成强奸罪?

未成年人的“愿”是否能作数?

以案释法|与未满十四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,你情我愿构成犯罪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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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案情

2024年2月,被告人小华与被害人小美(案发时13周岁)相识并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。小华明知小美未满十四周岁,先后三次与小美发生了性关系。到案后,被告人小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,并在公诉机关签署了《认罪认罚具结书》,自愿认罪认罚。小华家属积极对被害人进行赔偿,取得被害人小美的谅解。

02

法院审理

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小华明知被害人小美系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,身心发育尚未健全,仍多次与小美发生性关系,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。

被告人小华系未成年人,依法应当减轻处罚;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,依法可以从轻处罚;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,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,可酌情从轻处罚;自愿认罪认罚,可以依法从宽处理。

综上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,第十七条第一款、第四款,第六十七条第三款,第七十二条第一款,第七十三条第二款、第三款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十五条、第二百条第(一)项、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,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小华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二年。被告人小华未上诉,公诉机关未抗诉,该判决已生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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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说法

强奸系性暴力,性侵犯,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,使用暴力、威胁或者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行为。幼女的性权利不可侵犯,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的,无论该幼女是否同意,均构成强奸罪。

本案中,虽然被告人小华与被害人小美均系未成年人,在恋爱过程中自愿发生了性关系,但由于小美系幼女,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。

在此,法官郑重提醒,青春期是青少年积累知识和身体成长的黄金时期,早恋不利于青少年的学习和成长,甚至像本案一样导致犯罪。青少年朋友们应该以学业为主,异性间要恪守健康有度的行为举止,学会自我保护。家长们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,要积极履行家庭教育责任,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“三观”,把握交往尺度,开展正常的、有分寸的异性交往。

原标题:《以案释法|与未满十四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,你情我愿构成犯罪吗?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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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涟源法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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